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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天早上一反往常的刮起了冷风,风声穿林插叶而过,呼啦啦的响。
钟予迟昨晚睡的太好,起来的时候都过了早饭时间。转头一看床边已没有人了。钟予迟心里一叠告罪,心说昨晚我是哪儿没照顾到吗?
不过转念一想或许是自己多虑。毕竟凭他的印象,昨夜两人各自都能沉浸其中,也不似上一次那般让对方受了伤。
钟予迟爬起来收拾了一下床单,出房间的时候也没看见石岚清。他四下看了看,大概判断出他是出去看梁嫂了,顺便例行送药去。
……这回居然一声不吭就走了。
……也难为他还能走。
钟予迟也没太在意,不自禁地笑了笑,想看看时间。
墙上的钟最近走的越来越慢,钟予迟直觉这时间不大准,手机一下子又找不到,干脆开了电脑。
等着开机的时候,他突然想了起来——今天他得进城里去。
本来昨晚他该和石岚清说的,结果被他突如其来的……一搅和,他彻底给忘了。
电脑开机完毕,一封邮件又跳了出来,是编辑的。
对……还要交毁约金。期限好像就在这几天。
他一个好好的环游世界的杂志作者,突然就站定在一小山村里不动了,编辑几乎是恨铁不成钢的。这封邮件里大致再次提醒了他及时交毁约金的事,同时仗着两人多年交情,毫不客气地臭骂了他一顿。
没办法了,那也只能今天去。
钟予迟默默合上笔记本,对着先前做好的清单收拾了一下东西,还背上了他更大的那个背包——要买的东西太多,他那登山包是装不下的——笔记本也得带过去,最近开机都慢了不少,县城里应该有刷机的地方。
做完这些,他想了想还是把单反挂在了脖子上。
末了,钟予迟没忘给石岚清留张字条,简单阐明此行——虽也没细说具体干什么,但总之是会回来的。
钟予迟走出门时,头发瞬间被风吹得一团糟,那额头上浅得几乎看不见的旧伤疤便暴露在了凉风之中。
他浑不在意地举起胸前的相机摄下风中的山林——此后,他相机中的所有风景,都要献给这一片土地与天空了。
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,钟予迟收住脚步,折回了屋后的那块暖坡旁。
在阿花所沉睡的泥土之上,一片稚嫩的花朵在风中萧瑟地抖动着,却还带了几分的可爱。
王姨家那只母狗好像快要下崽子了,到时候领一只回来的话,……
钟予迟想起当初的阿花,觉得时间好像过去了很久,又好像没有。
如果没有阿花,自己恐怕早已在河边昏昏沉沉地、永远睡过去了吧。
石岚清送完药回来,钟予迟不在。
外面晾着被单,飘在风里,衣绳却都快要禁不住这大北风。
他先是奇怪钟予迟怎么还会出去——他近几个星期都不大出去拍照、取材了,即便出去也都是下午,或许都是去准备些临行的事务。
……难道一大早起来不见人就去找自己了?这也没必要,他已经留了字条……
石岚清无意识地翻了翻诊台上放着的病历本,突然发现自己的条子不见了。
也是,风这么大,说不准被吹到哪儿去了——昨晚还没关窗呢。
他放下药箱,呼了口气,扫了一眼屋里,突然发现有什么不对劲。
石岚清脱下白大褂,眨了眨眼,一阵强烈的不安从心底翻江倒海地涌了上来。
——钟予迟的笔记本不见了。
他走进钟予迟的房间里,强作镇定地看了一遍屋内摆设。
——他的大背包也不在。
那个背包他从来都不会背出去,一直放在房间的角落里积灰。
一股寒意直直窜上了石岚清的太阳穴,他转身就往山下跑去。
说真的。先前想得多淡然、多无谓都好,到这一刻真正赤裸裸地砸在眼前时,那些全不过是笑话。
“那个姓钟的小伙子吗?我今早看见他出村啦,好像是要进城吧,背着个大背包呢。”
村口的王六正坐在小木凳上,给浸过开水的鸡拔毛,一地纷纷杂杂,被问了话他也只稍稍抬了个头,却瞧见医生的表情似冻住了一般严肃,双眼出奇的亮,脸色却苍白至极,嘴唇都失了血色。
王六还想再多关心几句,医生却撂下一句谢便匆匆走了。
待他忙完了手中活计,医生已完全不见了踪影,村外的路上也遍寻不见。
王六哎呀呀地叹了口气,心想年轻人怎么都说走就走呀?
走得还那么快呀。
当那个人突然、突然就消失了,而且于己而言是永远的消失的时候,他几乎立刻陷入了巨大的茫然之中。
这是先前全不能想象的事。
村口有几辆摩托车零零散散地停着,估计是借着猪肉铺来避风的。石岚清慢慢停下疾行的脚步,猛烈的喘着气,拍了拍倚在一边抽烟的车主的肩:“……师傅,麻烦载我去县城……”
“风这么大,你……唉,行吧。上车。”
“……麻烦您了。”
冷风不近人情地割在脸上,头发已全乱,衣服鼓动着风,张嘴便像能咽进一把刀子似的。
两旁的田野、电线、冬尘飞扬的马路,都在飞快地后退……后退。
这段路好长。
石岚清木着被风吹到僵硬的脸,心里许多思绪飞过去,勉强有几个闪到眼前,大都是混乱而不明晰的。
他怎么就这么走了呢?
他真的会走。自己真的不那么重要……
早就想明白的事,现在好像统统不明白。茫然的恐慌撕扯他,还夹带着一丝藏在深处的愤怒。
可路真的好长——好长。
长到他突然就失去了情绪,长到他突然就开始回忆。
那条潺潺的河与河岸上的人,
“第一次”见面时他在温暖阳光下的微笑,
月光下,烟雾中,模糊而美好的面庞,
睡梦里,轻轻呼唤自己的声音,
被孩子包围的大孩子,
阳光,树木,药草,野果,
分外美丽的日落,
近在咫尺的呼吸,
秋风,田野,亲吻,缠绵,
……
时光的河,我早就搁浅了。
钟予迟……早上就走了。说不定就在自己刚走之后。
如果自己不要那么早出门……不,即使是这样,他又怎么拦得住他。
就算自己现在去追,也没什么可能找得到他。
可还是要追。
追一个虚幻随风的影子,却没法剥离深深扎下的根,灵魂远远飞去。
对,追到也没有用。
他不会留下来,我也没有办法跟着他走。
谁也没法逼迫谁,……只能怪爱得不够深。
石岚清轻轻笑了一声。
自己果真向来是这样……
石岚清睁着一双看不清风景的眼,浑浑僵僵地想:也是活该。
周遭的景色渐渐像是落了灰一样,烟尘滚天起来——县城到了。
石岚清一下车便打了个趔趄,摩托车主一把扶住他,简洁道:“10块钱。”
“……谢谢师傅。”石岚清给了钱,司机接过塞进包里,朝他点点头,便掉头绝尘而去。
石岚清站在偌大的县中心广场一角,四周是零散的人群。兴许是因为天冷了下来,即使县里风小了些,相比平常也冷清了不少。有几个小贩坚守着地上的摊位,还有的拽着一串被风拉出角度来的氢气球去逗家长带着的小孩。
石岚清眼里已是一片沉沉死寂,可他还是没能停下脚步。
仿佛他哪怕一颗心已死去,活着的肉体仍无意识地,渴望着什么。
他在街道间穿梭。
满街的马达嗡嗡声、人群的聒噪声、大排档的油烟机声、大减价商店音响的轰轰声、菜场的叫卖声、自己那频率惊人的心跳声搅作一团。
石岚清耳边却只剩下一片模糊的嗡鸣,还有几句话温柔地、不倦地、遥远的被某个人重复着。
“岚清,我喜欢你。”
“岚清,我喜欢你。”
“岚清,我喜欢你。”
这不是假的——只是,只是不够喜欢吧。
他边疾步走着,边麻木地四处张望。
没有。没有他的身影。
或许也不可能有……
石岚清停下来喘了喘气,然后抬起了头——
有些朦胧的视野中,马路对岸似乎出现了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——
死灰复燃只是一刹那的事情。它撩起滔天大火,喧声巨震了整个胸腔。
他不由得迈开了脚步。
耳边的嗡嗡声还在继续。
“——钟予迟!!!”
空中好像下起了细细的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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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四周围都是山地的这里,冬天能看见太阳的日子真是太少了。
今天的雾难得的稀薄,空气中融融地混合着金黄的阳光,把地上的一切,好像也照上了一层欢笑的颜色。
钟予迟阖上卫生所的门,回身便看见里头那半大孩子正撇着嘴,坐没坐相的歪在诊台边的椅子上。
“好久没见你上这儿来啦,什么事啊?”
对着孩子,他像过去无数次一样笑起来,但这笑又和过去的那无数次远不一样。
保良很不耐地哼哼道:“我没事,我们班主任有事,我妈叫我来找你参谋一下。”
“哦……”钟予迟打量着他,“对了,你今年是读……”
“初一。我们那个班主任特别烦,”保良说起这个就正了正身子,“她没事就老爱抓我们不让我们打球,字稍微写的没那么好看她又要说上老半天……”
“你说正事。”钟予迟毫不客气地打断了这开了话口恐怕要没完的孩子。
王保良看在这个讨厌的大人陪他瞎闹了四年的份上,没有计较,便道:“她老人家最近关节炎,特别难受,去医院开了药也不见好,又急着上课,就想找找你呗。”
钟予迟作为一个半路出家,中西混用的乡村医生,实在不知道自己有什么能比医院还管用的本事,只好说:“那我就想办法给她看看——”
“对,起点心理作用也好,你长得好看嘛,说不定她看完你就没事了。”王保良说这话时还板起了脸,显得自己特别专业。
“哎哟,你小子还长进了。”钟予迟笑着凑过去撸了一把小孩的脑袋,“是不是还有女朋友了?”
“没有!!!”保良没躲过,听到这问话还顺带脸红到了脖子,“要是她来了到时候叫我妈通知你!”
说完便风也似的溜出了门。
于是,卫生所里就只剩下了钟予迟一个人。
保良下山的时候,脸还是红红的,心里还在愤愤地想:钟哥哥爱和我开玩笑就算了,为什么要问我有没有女朋友!
他不是也没有!?
保良这一年在县里读初中,很不幸,他当年的冤家田卫华也争气地上了同校,哪怕两人再也没打过架。
学校是寄宿的,他一个星期才回家一次,和钟予迟聊得已经越来越少了,但这不妨碍他俩愉快的互相逗着玩。
但可惜了,钟哥哥已经不在他家吃饭四年了……
对于四年前突然发生的那件事,保良的印象已经有些模糊。
石医生突然就不见了,然后钟哥哥也不见了一段时间,回来的时候钟哥哥就当上了医生。
他倒是记得当时他问过妈妈,说钟哥哥不是拍照片的吗?为什么开始给人看病啦?
他现在大了些,其中原因勉强明白了些,但对石医生的存在,却记得不大清。
他记得那张温柔白净的笑脸,也记得他轻轻抚在脑袋上的手——但也仅此而已。
余下关于他的事,便像山中的雾气一样,慢慢随时间里的风散去。
哦,还有!当他知道了那件事后,那种难过的感觉,他也是记得的。
但这也不妨碍他这会儿迈着少年人的步子,不顾身上臃肿的冬衣,飞一般跃下山去,一边在心里骂钟哥哥,一边想等会要和同学出去玩,然后忍不住笑起来。
钟予迟排好病历本,走出门去。
外面的空气是暖和的。
四年……
钟予迟一下子想起了很多事,但他只是笑了笑。
他走过屋旁晒药材的地方,走上林间的小径,走到那一片暖坡前。
在阳光照耀的野地上,长着那一片如温暖的床铺一般宁馥的花朵。
在这鲜花铺就的床铺下,即使是冬天,泥土下也是温暖的吧。
钟予迟抽出一支烟,想了想,还是没有把它点燃。
他将烟衔在嘴边,慢慢走到了那花床边,蹲了下来。
他的影子静静地蜷伏在泥土上。
有一天,终将有一天,我也要长眠在这花床的下面……
钟予迟伸出手,轻轻按在了柔软的泥土上,仿佛能触到什么似的。
指尖似乎传来了一阵温和的热度。
他就这样蹲在阳光之中,咬着烟,忽地流下泪来。
Fin
“埋葬着爱的地方,在那里也蕴藏着温暖。”(缪崇群《花床》)
>>>大概是后记
“他就像山中的雾气那样美,却一吹就散了……”
缪先生文笔质朴而温柔,他和妻子之间的爱不属感天动地日月为之失色之流,甚至也没有多浪漫,只是平凡地相识相爱,平凡地生活,然后其中一个因病先离开。
于是缪先生在偶遇了那一片小小的花床以后,写下了这样的文字:“在远方,埋葬着我亡失了的伴侣的那块土地上,是不是不只披着衰草,也还生长着不知名的花朵,为她铺着一张花床呢?”
我是感动的,那个时候感动到不行,几百字的一篇文章,我把其中喜欢的几句来来回回又读又抄了好几遍——现在虽然找不回那种感觉了,但我是记得那样的感动的。
一种对以逝去之爱的坦然,一种不泛滥的、平静的怀恋。
于是我就想写一个这样的故事,和一个这样的结局。
……当然,我并不是很成功。
毕竟两个主角都那么年轻,而我甚至比他们都还要年轻。很多感情,若光凭想象,是怎么也写不真的,自然也没法触动人心。到最后,就变成了拙劣的模仿。
全文约55000字,算是中短篇了,我已经写得半死不活(。)——可我还是很开心的,因为我终于把这样的一个故事写完了,并且尽自己的努力做到了我所能做到最好的地方,塑造了我喜欢的角色,我心里的“故乡”——在手稿的基础上,增补了很多东西,各种地方的处理相对来讲也细腻了许多,在此要感谢我的几个看过手稿的三次元朋友提出的建议,非常受用。
当然也要感谢鱼和咩你们两只=w=。虽然说只是发在这个特别特别小的圈子里,但是果真只要有我喜欢的人在看,写起来就特别有动力。
那么,说回文章本身吧。
石岚清的“岚”是山中的雾气的意思,如后记一开头,还有文中多次提到的一样——雾这种东西,本来就是抓不住的。但还是那么美,想让人接近。就石岚清本人而言,他其实可以被抓住,只不过钟予迟……“予迟”,便来不及,而真正的随风散去。
钟予迟的渣是事实,不管有多么让人恻隐的过去,渣就是渣,不可原谅。换做是别个人,早就不吊死在他这颗树上了,奈何石岚清就是这样。他只会迁就,不会想自己。而钟予迟对自己太自信,即使后来有所好转,这也导致了两个人一直都没有交心。石岚清一开始没有对钟予迟说出自己的过去和来这里的原因,直到最后也没有。钟予迟也一直都没有说出自己过去的任何事——好的不好的,快乐的悲伤的,都没有说。
并不是说过去有多么重要,可向喜欢的、信任的、可以托付一生的人分享自己内心深处的灵魂,是必要的。
所以结局是必然,即便不发生意外,别的暗示大概也交代了一下医生最后终将先一步离开。
至于具体是啥,我就不说了(虽然也不是很明显)。
但到最后,钟予迟也是想开了的,即便会痛苦后悔,他至少明白了自己。
接下来这段时间我会二修,祝大家新年快乐,吉祥如意,不要给我寄刀片。
2015/01/06初稿完结。
2016/02/04一稿完结。